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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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新农村应加强财务管理

一、农村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加快进行,农村经济发展将会进入一个新阶段,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面临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在农村有一些地方存在挪用、挥霍、侵占、平调农村集体财产和涉及专项资金的违纪违法行为,乱批乱占集体土地,不良债务蔓延,集体企业改制中股权混乱,农村在乡镇撤并、村委会合井、村委会转居委会、村干部换届中出现的不交接会计账目、私设账外账、篡改等问题。之所以存在上述问题,归纳起来主要以下几个原因:

(一)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

未按《会计法》的要求依法设置账薄。即使设了账,也是“流水帐”、“包包账”较多,会计核算混乱。原始凭证不规范,白条抵库现象严重,签字手续不齐,自批自报,自买自报等现象时常存在。报表不齐,有相当部分乡镇企业有年报无季报,或有月报无年报。有的报表是根据政府下达的计划和任务倒算出来的。上报的数据与账薄效据严重脱节,结果造成会计信息失真,会计档案管理不规范。有的会计凭证、账薄、报表没有及时分类归档保管,造成会计档案残缺不全。

(二)会计人员素质不高,会计队伍不稳定

按《会计法》的要求,从事会计工作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然而,从检查的情况来看,村乡财会人员普遍年龄老化,文化程度低,大部分未经过专门培训。有85%的会计人员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出纳队伍不稳定,人员变动较频繁,财务移交手续不及时,甚至不办理移交手续。

(三)未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和严格的审计监督制度

主要表现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按《会计法》的要求建立货币资金、采购、销售、投资等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未做到组织规划控制、授权批准控制、预算控制和实物控制。没有实施有效的审计监督制度。有时虽然财政、审计等部门也在监督,但停留在形式上,根本没有到位。因而不能保证财政等国家补助资金的安全和按规定的用途使用,严重阻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为适应农村税费改革和推进基层民主管理,农业部、财政部修订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并开始实施《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农业会计制度》。各地要注意纠正在乡镇撤并、村委会合并、村委会转居委会、村干部换届中出现的不交接会计账目、私设账外账、篡改账目等问题。在村委会合并后,各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应当分别管理,按照会计核算主体独立设账,杜绝打乱集体经济组织界限,归并、平调集体资产,混淆集体财务会计账目的现象。实行“农村会计委托代理”等会计专业化服务的地方,要按会计核算主体分设账簿,尊重每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所有权和财务管理自主权。

(二)加强集体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进行清产核资,明确集体资产的归属,科学评估确认资产价值,建立资产台账,完善集体资产的监管办法。集体土地、厂房、设施、设备等发生产权转移时,必须经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和具有评估资质的单位按照程序科学评估,按照市场原则确定价格。集体的土地、企业、设施、设备出租时,出租方案必须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集体建设项目、购置大型或大批设备必须公开招标。

(三)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帮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活动程序。应当着重抓好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制度、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资产台账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会计人员管理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制度建设。特别要抓紧建立农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并实行责任问责制,从而保证政府投入农村用于基础设施资金和“三农”资金的安全。

(四)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工作流程规范。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经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同意并签字盖章,由会计人员审核记账。按程序实行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五)因地制宜创新集体财务管理办法。各地在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创造出了一些有效的做法。有的地方实行村会计集中办公,有的地方实行农村会计委托代理,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实行了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电算化,这些做法和经验都要因地制宜地逐步完善和推广。

三、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

建立并完善农村集体财务审计监督制度。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采取得力措施,组织好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工作。审计重点主要放在集体资产处置、债权债务管理、土地发包承包、国家下拨用于新农村基础设施专项资金管理等,并组织专项审计,将审计结果及时向群众公布。结合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组织村范围内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审计;结合村乡镇干部换届,组织对村干部的任期和离任审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在审计中查出被侵占的集体资产和资金,要责成责任人将侵占的集体资产和资金如数退还给集体;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违法乱纪的,要提出处理意见。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四、加大对农村会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力度

(一)实行会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培养高素质的会计人员是搞好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的关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人员既承担着财务会计工作,还承担着土地承包、农民负担管理等贯彻落实党在农村基本政策的其它业务,任务十分艰巨。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把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作为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管理的一个重要措施,结合修订后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实施,力争每两年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人员进行一次轮训,普遍提高财务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凡是从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农村集体经济财务会计、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等业务培训,并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凭证上岗,严禁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在实行农村会计电算化的地方,会计人员还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农村经营管理部门颁发的农村会计电算化证。

(二)完善会计人员使用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因工作需要确需调换的,必须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核准,并报县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备案。

(三)加强对新农村建设中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

首先是加强会计基本理论和会计基础知识培训,重点学习新的会计业务知识;其次是针对农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性较差,加强对会计人员的《会计基础工怍规范》培训,规范农村会计基础工作;三是加强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敦育,使会计真正做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客观公正、坚持准则、廉洁自律、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和强化服务。通过会计职业道德培训,使会计人员树立职业道德思想,培养职业道德观念,以会计职业道德规范自己的会计行为。四是加强会计人员内部控制制度培训,做到组织规划控制、授权批准控制、预算控制和实物控制,从而保证集体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

总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提高村级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和理财水平,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新时期的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把国家投到农村基础设施的资金和“三农”资金管好、用好,以保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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